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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回家遭抢劫 劫匪称“抢错人”
2018-05-04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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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5-04

    2017年10月20日晚,柯某某酒后骑电动车路过大武口区永康花园门口时,发现在马路对面有一名女子非常像之前和其有经济纠纷的人,柯某某便尾随该女子到一个小区。柯某某发现周围没有人,想趁机抢回之前他给该女子的500元钱,于是柯某某猛地冲到该女子身后用右手掐住其脖子将其摔倒在地,一边用右手捂住女子的嘴一边用左手从其手里抢手机,并警告说“不放开就弄死你”,该女子因为害怕松了手,柯某某遂将一部VIVO牌手机和挎包抢走。柯某某跑到无人的地方翻看抢到的钱包,看到了身份证上的信息才发现该女子不是他认识的人,柯某某虽知道自己抢错了人,但出于害怕没有投案,反而将财物据为已有,后柯某某在次日便被抓获归案。近日,该案被大武口检察院以抢劫罪依法提起公诉后,柯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6000元。

   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通讯员:孙媛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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